各部門、學院:
現將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關於開展2015-2016年度“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”評選工作的通知(滬語測【2017】6號)轉發給你們。根據文件相關要求,我校決定開展 “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”申報工作,有關“先進個人”申報的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基層推薦、自薦與申報🚣♀️。參評對象:從事語言文字水平測試工作的專(兼)職管理幹部和教師。申報材料(一式三份)於4月11日交教務處(聯系人:徐萍,浦東校區北苑1號樓600室🩻👆🏿,65881653)☝🏿。
(二)主管機構審核⚱️。沐鸣2將根據評選標準和條件對候選對象進行全面審核後👩🏻✈️,推選候選人1名🀄️,並將推薦申報材料於4月20日前送至“上海市語言文字水平測試中心辦公室”🕐。
教務處
2017年4月7日